读书笔记--劳动关系中误区解析


原以为这堂课会是比较枯燥的法律条文解读课,没想到竟然被帅气又可爱的冼老师讲的如此生动,既贴近现实又高于现实,对我们实际工作太有借鉴意义啦!在此认真做笔记回顾,把内容转化成自己的知识。

一、N+1误区(如何理解并应用代通知金)

     何为代通知金?这是参照深圳劳动管理条例,意思是用人单位若要解除劳动者,本来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现在也可以不提前通知,只需多支付一个月工资即可。及+1.

     劳动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部门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解析:(易败诉的点:单位要举证不能从事原工作,另行安排了其他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这个程序不能省。调岗是否需要劳动者同意?--不需要,只需发书面通知即可)(以上即使员工不愿意,也可以解除,但需要支付补偿金)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败诉率几乎高达100%,因为单位举证非常麻烦)

解析:1、不能胜任工作举证(签名确认/可以量化/两份报表---特别考验日常工作中单位作业流程的规范度及证据保留程度)2、培训(最好注明是不胜任工作的培训,并签字)3、调岗(可以不需员工同意,但一定要合理;比较稳妥的方法是在劳动合同中提前约定)以上,也可以解除,但也需要支付补偿金;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解析:1、需要认定是否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2、是否经过协商

只有这三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1、若公司确认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好,还是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更佳?

答:1、风险(对于一个无心在公司长期工作的员工,1个月会产生多大的风险?信息外泄、工伤、病假,成为三期女工,团队影响,产品质量……)  2、成本(多工作一个月也要支付工资,但收益如何?)

&2、终止劳动合同,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只有北京有此规定,其他地区没有。所以不需要支付。

&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答:支付代通知金,只适用于第四十条。所以即使是违法解除,也不需要支付。

&4、支付代通知金的标准?

答:按照劳动者上一个月的支付工资标准支付。所以如果上一个月员工收入较高,比如有一笔奖金,则本月解除不合算。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误区

 

&1 误区  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更多的经济补偿?

答:否。因为经济补偿只与你在单位工作时间长短有关系,与什么形式无关。

&2 误区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更难?

答:适应的条款都一样。

&2 误区  为什么用人单位不愿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答:固定……单位认为可以掌握合同到期时间,希望在合同终止时做解除;而无……则无法适用。

&3 实务  劳动者具备签订无……的条件,也没有提出签订固定……,是否必须签订无……呢?双方签订的固定……是否有效呢?

答:主流意见认为,如果员工签字了,也可以认定是有效的。

&4 实务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劳动者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是否有选择权,用人单位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答:北京观点:只要员工提出签订无……,用人单位没有选择权。上海观点:用人单位有选择权。没有选择权就意味着,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第一份劳动合同到期时,就应当决定是否继续留用。否则签了第二份合同后,哪怕是只有一年的短期合同,只要员工不终止,用人单位以后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了。

&5 实务  怎样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1、         变更合同签订主体。---司法会认为单位在规避法律,判定无效

2、         合同期限做文章。——如选择3+6、4+5等。但也有弊端,企业无法短期终止,时间比较长

3、         回收劳动合同。------基本上是无效的。得不偿失

4、         其他

以上,基本是无效的。

可参考:签订培训协议。合同到期,培训协议没到期的话,可以延续;用人单位有权力提前终止服务期。(但服务期一定要合理)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器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不过个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实并不可怕。要解除员工,按照正规手续走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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