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上最难懂的是人心”一句话呼出咱劳动关系狗的内心呐喊。
冼大大绝对的高人,难懂的法律问题谈笑间让咱恍然大悟,“原来这事儿咱还能这么办”一节V课下来这是咱最大的感受。
话说想当年刚做劳动关系模块的时候,意气风发,幻想着一本《劳动合同法》在手,啥问题都是过眼云烟,可曾想,头儿一个问题就把咱给问哑了。
“那个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企业能不能终止劳动合同?”
“不行唉,如果劳动都提出续签无固定期咱还行给人签无固定期呢”
“为毛?那签第二次有毛意义?我在网上查了人家说可以,你行不行?”
“……”
然后咱给12333打电话问第二次到期终止劳动合同怎么办,那边说到期终止按一倍补偿。
“企业能不续吗?”
“不能。”
“那终止给一倍补偿行吗?”
“到期终止给一倍,如果员工不满意可以去仲裁,仲裁说给多少就按仲裁判决执行。”
“……”
咱能说不满意这个回答吗?问了一圈上网查了半天还真说啥的都有。直到冼大大告诉咱还有南北派一说,我去,感情这法律这玩意还有这么玩儿的,瞬间明白了。
再说正巧刚听完课,咱就有了实操的机会,公司一个项目停止运营,有那么几个相关岗位要取消,那咱去聊呗。结果那几个哥们儿有备而来上来就是一顿。
“我们上网查了你这是违法解除,而且现在通知我们你得给钱!2N+1,我们都问过了!”
“现在是和大家商量,咱先商量商量变更劳动合同的事呗。”
“不谈,好去好散给钱走人”
“那咱商量商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呗?”
“协商,那就一人给10W!协商就是别管合不合法,我们怎么高兴怎么来!”
“What?什么叫依法协商,没法协商个毛呀,按刚才的情况,变更劳动合同你们不干,咱只能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一倍加代通知金。”
“不对你们是违法解除!”
“先不说违法不违法的事,现在你们一共在公司干了8个月,给你们一倍还有代通知金,你们也不亏,如果你去仲裁说咱违法解除,先不说你能不能赢,那代通知金可就没有了。”
“为毛没有?”
“只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况有,别的都没有。”
看看现在咱说话多硬气,一套儿一套儿的,这叫一个爽。
然后就是最近头儿一直在叨叨的调岗调薪的事儿,原来在劳动合同中增加条款事前约定是可以被认可的。还有关于合法规避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事,可以用培训服务期来处理,这都是怎么想出来的!真想不通咱公司的法务为啥一直说这也不行那也违法,感情原来他自己也不是很了解嘛。看来如果咱也能傍个精通劳资相关法规的大拿,可以少死多少脑细胞。(此处特别想抱冼大大大腿)
经过一节V课,虽说不能立马改变咱现在的法律知识水平,可咱总结有几个方面可以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一是多看案例看看人家出了什么乱子后来是怎么解的,对此我看了冼大大过去的文章又学了很多的东西,冼大大说要出一本书,咱必须支持!二是办什么事前多琢磨琢磨,如果要是到了仲裁怎么取证,这点还要说冼大大的一篇关于由谁举证的文章,里边说的非常清楚。三是加强咱自己的沟通技巧,其实很多时候都是可以通过聊就能聊明白的,但是人心最难懂,该把握原则的时候就应当强硬,仲裁也是讲合理合法的,只要咱能站的住也没什么可怕的。
咱是一只劳动关系狗,整天被头儿当枪使;咱是公司的扫雷兵,哪里有事往哪顶。咱不求独善其身,但求问心无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