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茅V课第9课】“坑”人的人保局监制《劳动合同》模板

什么人能成为砖家?什么人能叫做大拿?咱觉得把许多人琢磨不透的东西给一丝一缕理顺了、整明白了就是真正砖家就是大拿。

劳动法大拿段律师分析的很仔细,但要是多给点实操指导会更好,平时咱HR都喜欢省事,什么模板能用就用,人保局监制的《劳动合同》模板自然不用多说,网上一下绝对正版,大家伙用的基本上都一样,谁知道这玩意坑爹呀,段律师深挖之下,十六个大坑坑你没商量!惊得咱是一身冷汗,看来拿来主义有时候真不太好使。这么多的坑怎么办?咱觉得就得按照咱企业单位的不同情况仔细的捋一遍!必要时还真得让专业律师来把把关!

这些坑中有些咱觉得比较好办,咱自己能把握,比如“员工不分类”那就根据不同工种看看是用学生兼职还是退休返聘或者直接包给别的公司来干,反正不是上来都直接签合同;“主体不明确—以谁的名义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地点约定不科学”那就是看看员工根哪干,工作地点别约定太大也别就直接就安在一个楼,最好就是以一个城市来约定,签哪里?自然是有资质的单位企业还有就是看看怎么方便自己管理了;“劳动合同一刀切”那就是看这人得长用还是临时的,别往死里签,也留下充足的考查时间。

有一些咱得和公司领导说完善公司制度,别给公司挖坑减少用工风险。不过现在很多企业有相关制度,相对好办一些。比如“岗位期限和合同期限不分”很多企业有岗位竞聘及轮岗培训制度;“劳动报酬条款简单化”现在薪酬制度基本是个公司都有;“社保条款简单化”私企省钱上绝对是一把好手,大公司基本都是该怎么上就怎么上; “无竞业限制义务解除条款”竞业限制协议现在就能用上了;“无工作交接条款”劳动用工制度上必须加上!

还有一些咱得研究研究为以后仲裁取证做准备,能省不少事儿!这就得与员工事前约定在劳动合同中增加相关条款,比如“无法律文书送达条款”得加上紧急联系人,地址变更你得和咱说,还得有你拒收咱给你发的发的文件咱也得视同你收到了;“无规章制度确认条款”这个得把规章制度作为附件,签合同你都得确认;“无禁止兼职条款”企业决不可能容忍身在曹营心在汉,兼职那就会被炒鱿鱼……; 无禁止招揽条款”挖墙角?在咱这儿上班的算你违反制度,你跑了也要追究你法律责任! “无劳动合同中止条款”什么不可抗力什么入伍当兵,咱可以不解除先停一段时间企业省钱员工也保留一条退路。

最后就是一些得上砖家来指导填的坑了,搞不好坑没填上自己掉下去比如“员工赔偿条款不明确”怎么约定?约定多少?别赔偿没拿着变成了克扣员工工资这麻烦可就来了;“调岗调薪条款粗陋”这玩意特难搞!多少HR为此死了无数的脑细胞,咱也是其中之一!希望段律师能给咱多指导指导!

最后段律师特别指出,签合同最好盯着他签字加按手印,有效防止别有用心的人,拿不签同合来说事,这人心果然是最难懂的……

话说回来,来了三茅之后我才知道原来有一个词叫“事前协商”,听了V课我才知道原来制度上约定没有劳动合同上约定好使,咱自问没本事当律师,但只要多学多记,最起码这十六个坑咱能填上一多半,说到底想成为砖家和大拿,必须要靠咱自己的日常学习和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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