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作新起点所悟

       今天清明小长假,明天新的一周又开始了,新工作新起点开始起航,目前在集团需要一个月在这边熟悉、工作对接,刚开始接手一个棘手的薪酬方案要推进~~~只能周末回家。毕业十年的老鸟这次又是一次征程,路在脚下,勇往之前。

       新公司的所见所闻杂谈~~~

       (一)目前公司是一家大型制造企业,生产基地在杭州另一个城市,建厂已有30年,因为业务发展在杭州另一个地方投资数亿建厂,公司高管大多数是新到的空降兵,我在思考公司的人才培养体系,公司没有人才梯队建设吗?为什么这么多高管及一般直线经理都是外聘的,除因为地域因素外,还有什么主要原因呢?据与有些人员沟通是公司组织架构大调整,好多不符合公司发展的人员都被淘汰下去~~~我个人觉得目前大多领导都是新人,那倒适合空降兵的存活,都是新人工作好开展都努力融入组织之中。

       (二)在公司碰到了一个很奇葩的现象,一个员工因为试用期不合格被公司辞退的事,其实这是一个在平常不过的事情,这个员工在试用期领导对工作表现不是很满意,找过谈过几次,也正式谈了,给了一月整改期,如果工作还不能有所改变就解除合同,整改期限将至,已沟通几次解除劳动合同,但对方不同意,直接领导也很无奈,交接工作也不配合,在工作期间作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被领导问起也顶撞领导,其他领导也看到沟通劝说,好像油盐不进,最后负责招聘的同事出面一起沟通才劝退,估计多补偿一月工资。还有电脑里的有些资料被删除了,我真无语了。

       关于碰到的这件事,如果我是领导我会怎么处理呢?试用期考核期内我会留下此员工不胜任工作的证据,我的工作要求是什么,完成情况是什么,带来了那些困扰,如果给了整改期,那整改约谈记录要有员工签字确认的记录,沟通之后如果能主动辞职那最好了,如果态度强硬还不走,那只能强硬的给他分析厉害,这个时候证据就起作用了,让他知难而退,让他分清厉害,在这里处理不好,也会影响他下一家公司的背调,在不行由公司人资出面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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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普下法律知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新来公司,感觉公司是个卧底藏龙的地方,各路好汉都聚与此,让我压力山大,让我也很有激情,周围都是人才,我岂能不努力学习,超级hrbp负责人,我才知道了懂业务的hr是啥样,总是听说hr要体现价值就要贴近业务,为业务服务,他做到了,谈吐之间让我佩服,你不想被别人糊弄,你自己对业务就要很熟悉。B 培训部的负责人,职场老鸟,有多年的职场培训经验,资深培训师,怎么说呢,经常也在线上学习各种微课了,报名其它课程了,以前觉得这些老师遥不可及,但这个老师大神竟然就在自己身边,仰视~~~

         自己来一个swot分析:

        s-----爱学习,目标明确

       w---总结提炼能力欠缺,复盘能力欠缺  ,语言表达能力需要在提高

       o---目前公司机会比较,周围榜样比较多

       t---压力比较大,竞争激烈


       一个专业hr的标准是什么呢:

      基本素质过硬(沟通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快速学习能力、承受压力能力、创新应变能力

      专业素质良好(个人特质、人力资源管理技能、战略性贡献、经营知识)

     找准角色定位(战略伙伴、专家顾问、员工服务者、变革推动者)

     满足客户需求(基层需求:主要围绕在解答政策方面的疑问,并提供便捷的服务

          慢慢的向以上能力看齐,补足短板,成为优秀的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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