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工资案件的QQ群讨论实录(超实用)

    实践中的案例,总是不象书本上的那么标准的,总是会那么错综复杂的,所以,当我们遇到实践中的案例的时候,就发现,拿书本上学的东西,直接去套,好像就不能套上了,这就需要我们要学会去分析……

冼律师:分享一个案例,让大家感悟一下,如遇到劳动争议案件,应如何进行分析。

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说单位不安排工作,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单位就回应说多次通知员工上班但员工不上班,所以不发放工资。单位申请了主管出庭作证,主管的证词同单位的说法,员工对主管的证词不予确认,说主管跟单位有利害关系,做虚假的证词,所以,证词不采信。

另查明:在此期间,单位仍为员工缴纳了社保。

总结就是:双方确认存在未发工资的事实,但对未发放的原因产生分歧。另外,各方对自己的主张,均没有充分有效的证据予以证明。

问:单位应当支付工资还是不应当支付工资?

注:希望大家先自己动脑筋思考完这个案例,自己得出答案后,再往下看,不要直接看分析。

一个工资案件的QQ群讨论实录(超实用)

(送你们一沓人民币,然后看分析~)

群友回答:公司对未发放工资的原因应承担举证责任,现在公司无法证明已经通知员工了是员工不来上班的,所以,公司应举证不能,故公司应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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冼律师分析:

在分析案例之前,大家先一个思考问题:

1、如果单位不要员工工作的,员工还要不要来上班?

这是第一个问题。关于这个问题,我个人觉得,劳动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当用人单位不要员工履行劳动的义务的时候,如果还要求员工出勤,就有点强人所难了,也就是说,司法实践中,法官或仲裁员大多会认可这种情况下,员工不来上班有合理性。

2、接下来我们来分析举证责任的分配。

其实这个案件,主要看是谁的举证责任,谁举证不能,就支持另一方,因为这个案件中,双方都举证不能。

好,我们明确双方都无法完成举证的情况下,我们现在就要看这个案件,到底是谁的举证责任了。

基础事实1、公司未支付工资。

基础事实2:员工没有来出勤。对此,双方各执一词,员工说单位不安排工作,单位就回应说多次通知员工上班但员工不上班。

下面,我们开始进行法律上的分析了,这个是大家最含糊的地方。

大家都认为,单位没有支付工资,故单位应该对没有支付工资的原因进行举证,是吗?

(群友回答:是)

那么,我们在法律上判断,单位没有支付工资的原因是什么呢,是员工没有来出勤,是不是?

(群友回答:是)

员工没有出勤,单位在法律上是不是可以不支付工资?

(群友回答:是)

现在分歧在这里:对于没有出勤的原因,单位说多次通知员工上班但员工不上班;员工说单位不安排工作。那么,员工没有出勤的原因,应该是谁的举证责任呢?员工没有出勤,他对此有理由,说单位不安排他工作,那么大家觉得,这个事情是谁的举证责任?

(群友有的回答员工,有的回答公司)

有人说员工,有人说单位,那我们再来看一个例子,方便大家理解。员工缺勤,员工说生病休病假了,单位说员工旷工,各自都不能证明各自的说法,这种情况下,你们觉得,在已经确认缺勤的情况下,谁应该对缺勤的原因举证?

(群友回答:员工)

弄清楚这个问题之后,我们回到案例本身。单位只需证明什么,我只要证明你缺勤就行了,因为,缺勤一般可以理解未提供劳动,这种情况下,员工想要获得工资的,就要证明自己有合法事由缺勤的,比如:请病假了,或者是休年休假了或者是依法参加其他社会活动或者是单位不安排工作导致我无法出勤了等等。

好了,现在大家都清楚,员工应该对未出勤的原因进行举证,单位虽然对未出勤的原因也有自己的说法,但我们还是要看到,这个未出勤的原因,到底是谁的举证责任呢,根据上面的分析,很显然,是员工,是不是,故员工无法举证单位不安排其工作,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这种情况下,员工缺勤的时候,单位可以拒绝支付工资,所以,案件应该支持单位。

群内于是掌声雷动、欢声笑语,纷纷欢呼,大家觉得答案终于水落石出了。

冼律师继续引导大家思考。

冼律师:以后,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应如何回应?

(群友回答:要求公司给书面通知/天天去公司打卡/在厂区门口自拍发微博)

冼律师(哈哈大笑):我艹,居然还在厂区门口自拍发微博,这答案也太有才了。

冼律师:其实这种情况下,员工应该说,我天天出勤了,天天工作了,此时,会出现什么情况呢,单位说法是员工没有出勤,那么,大家觉得,这时是谁的举证责任了呢?

这么来说吧,上班与否,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考勤,是不是?

(群友回答:是)

考勤,是谁的举证责任啊?是员工的举证责任还是单位的举证责任?如果还有回答员工的,噢,我不活了~

单位说员工没有上班,是不是就是考勤上员工缺勤,那么,是不是应该单位举证才对!

(群友回答:对。)

好了,今天的案例分析到此结束!

群内于是再次掌声雷动、欢声笑语,纷纷欢呼,大家觉得冼律师好腹黑啊,我们好喜欢啊。

冼律师(崩溃):我顶你们个肺啊!

注:本讨论实录由群管理员蓉蓉整理,特别表示感谢。


【作者简介】

    冼武杰律师,1998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2000年起在广东华途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为广东华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劳动法律事务部负责人,深圳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五庭仲裁员,系2012年兼职仲裁员办案冠军、2013年兼职仲裁员办案亚军、2014年兼职仲裁员办案冠军,2012年被评为优秀兼职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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