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那么大,我要休年假!

       暑假接近尾声,各种特价酒店、打折机票信息满天飞。很多小伙伴开始盘算年休假,如今休年假出去旅游已经成为大家放松的一种方式了。可是,申请年假的时候,总有一些小伙伴感觉理不直、气不壮。

       年休假,到底应该怎么休?

1.年假应该如何休?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不享受年假的条件?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年休假注意事项:

1)带薪年假工作年限规定

职工连续工作(连续工龄不要求是本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这就意味着,尽管一个职工可能是刚由其它单位进入当前工作单位,但是只要他在其他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就具备享受法定的带薪年假的基础资格。(这与很多企业要求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后才享受年休假的规定,是完全不同的。)

2)职工所享受的带薪年假天数与劳动者的工龄挂钩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5天。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假高于该标准的不予干涉,但是低于法定标准应按照法定标准支付未休带薪年假工资。

3)新入职公司,当年度不满1年。年休假怎么办?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4)因为工作繁忙,我的年休假未休,怎么办?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案例】

小王自2008年7月份毕业时开始在A公司上班,后于2009年9月1日跳槽到B公司。

问:小王应当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在B公司享受带薪年假?

答:小王进入B公司时,已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具备了开始享受带薪年假的资格。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我们可以计算出2009年小王在B公司所能享受的带薪年假的天数。当年剩余的“日历天数”为122天,他今年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22÷365)×5天≈1.67天。由于0.67天不足1整天,因此他在今年的年休假天数是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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