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如何理解业务招待费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例如管理人员的工资、差旅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等。管理费用与制造费用最大的区别在于后者仅适用于与生产有直接相关的费用,例如生产工人的工资;但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就应该归集于管理费用了。

  业务招待费是管理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HR部门在外请客吃饭后报销,财务部门把它归集为管理费用,是HR部门使用频率比较高的会计科目

HR如何理解业务招待费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例如年销售收入1亿元的企业,全年业务招待费不得超过50万元,超过部分税务局在年底汇算清缴时会剔除,不得税前抵扣。

      那么,如何能做到在限额以内既能充分列支,又能尽量减少纳税调整事项呢?我认为,应该找出二者的最佳比例关系。如果把企业当期取得的销售(营业)收入设为X,当期列支的业务招待费设为Y,则当60%Y=5‰X时,即Y=8.3‰X,也就是说当企业的业务招待费达到销售收入的8.3‰时,就达到了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最高限额了。

  因此,这就能理解为何财务部门经常提醒HR部门节约花钱的道理。

  在实践中,税务机关通常将业务招待费的支付范围界定为招待客户的餐饮、住宿、礼品馈赠(如香烟、茶叶、丝绸)、正常娱乐活动等费用支出上。假如礼品是纳税人自行生产或委托加工的,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及宣传用的,也可列入“业务宣传费”。相反,企业因参加产品交易会、展览会等发生的餐饮、住宿费等也可算作“业务招待费”。这就为纳税人对业务招待费的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基于此,我认为财务部门可以在“管理费用”账户下设置“业务招待费”和“业务宣传费”明细账户,以防年终税务机关检查时对近似项目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作者简介】

  郑指梁,管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浙江大学特聘讲师、时代光华高级讲师、浙江省企业培训师协会副会长;郑老师是国内不多的能同时把人力资源与财务有效结合起来的专业人士。出版书籍:《赢在薪酬-基于SMART原理的薪酬体系设计》,各大网店均由销售。刚来三茅,请多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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