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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七一大早艰难的把自己从被窝里挖出来,周一的济南是无一例外的堵车。迈着沉重的步伐来到公司,列完了工作计划,整理了自己的思路和问题的要点,心不甘情不愿的拿出手机继续跟员工联系。(其实小七心里也很忐忑,生怕自己说错了话为公司带来劳动纠纷~)
出乎意料的,电话接通了。
对方的态度并不强硬,但只是反复强调了以下几点:
1. 身体状况实在不好,无法返回公司上班;
2. 病假结束后,不想休产假,因为不愿意生产后两个月就回来上班;
3. 如果不能请病假,那么能不能请事假,不要工资也可以。
针对员工提出的这三点,我做出了如下答复:
首先,公司很能理解你的身体状况,因此并不强求你回公司上班,提出了提前休产假的方案;
第二,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入职未满五年,享有三个月的医疗期,公司按病假的规定发放薪资,缴纳五险一金,但公司不能够持续接受占用HC却不能为公司带来效益的事实;
第三,如果不能够休产假,势必就要在十二月初回公司上班,如果请事假,分公司的权限最多给予5天的事假,若不能及时返回的,连续旷工三天的,根据《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做严重违纪处理,届时公司将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合同,且不必支付任何赔偿金;
第四,虽然相关法律对处于“三期”的女员工有相关保护的规定,但是对于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仍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由于产假期间公司不予支付工资所有以需要提前支付产假期间的五险一金个人承担的费用。
说完这些,她有些沉默,但是下午还是发送了休产假的申请邮件。
在处理这件事的过程中,感谢我的同事霞姐的帮助,是她帮我捋顺了整件事的脉络,让我有了一个比较明确的方案。以事实为依据,还是以苦口婆心的方式去劝解员工。当然,在这个事件中,我了解到了员工的本意。由于她入职不满一年,她的五险一金也没有连续缴满一年,预产期与一年之期相差半个月左右。她是在赌,期待孩子能降生在连续缴满一年的三月份,因此才惧怕提前降生,而不断请假保胎。
且不说这种行为是否合法,于道德的层面是也是有些不妥的。然而各人有各人的选择,小七不好做评价,但是,这件事的的确确是给小七带来了反思和实践的经验。说起来,我还是该感谢她的。
对于员工的“保胎假”,专家们也是众说纷纭,根据小七的了解,大多数企业还是按照病假来处理的,这算是相对稳妥的一种方式。病假休至产假前十五天(自然天),然后转休产假应该是最人性化的处理方式了吧。根据各个公司实际情况的不同,可以自行选择,只一样,不要越过法律的红线。
在小七看来,保胎假是产假的衍生假期,无论处于什么状况去休这样的假期,请大家不要仅仅站在自己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不要让换位思考成为纸上谈兵,相互体谅,毕竟,谁也不容易。
希望小七的做法没有让大家失望,无论如何,仅供大家参考。感谢大家期待周一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