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卖身契

  小美入职新公司,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签合同那天,发微信给我说签了卖身契,我无语。只是签订劳动合同,哪里有那么夸张。辞职还是像风一样自由,来去自如。

   入职还没一个月,一天小美突然发来两张图片,是手机拍照,小美的拍照技术实在太烂了,无法看清图片上的文字,只模糊看到大标题“xxx服务期协议”。

   真正的“卖身契”来了。在电视剧里看到最多关于卖身契的剧情,就是青楼女子的卖身契,某土豪公子要花银子替她赎身。哎呀,想到这也是有点污。

   既然是卖身契,那就有权利也有义务。我让小美再把服务期协议拍得清晰些,小美告诉我,她刚入职没多久,恰好是当年公司派驻到集团参加培训的时间,每年都会在公司挑选有潜力的员工前往,而今年恰巧公司的战略规划有了调整,是处于发展期,人才储备量增加。因此,上交到培训部的名单上也有她的大名。

   服务期约定参加培训的时间为2个月,培训成本16000元,约定的服务期是三年。小美纠结的问题有点多,一个是这次的培训机会非常吸引,公司战略规划中有海外业务,自己刚入职如果抓住机会,以后发展的空间会较大;另一个是刚刚来到公司,这些也都是传闻,自己还没有深入了解公司真正的实力,要赌上未来的三年青春吗?如果在服务期限内辞职,就属于违约;还有如果放弃培训的话,经理一定会对自己有看法,不信任公司,没有奉献精神,不积极不主动学习,以后的职场之路未必好走啊。

   小美说对这个抉择的考虑已经把她的脑容量占满了,程序无法继续运作,需要卸载释放空间。于是,她打算把内部储存的程序转移到SD卡上,我又被贴上了“SD”的标签,还好不是SB。

   其实,问题很简单。就是选择去或不去,一切随缘,抛硬币吧!哈哈,我都能想象出小美气炸的表情。

   任何犹豫不决都是由于患得患失的原因,考虑得越多就往往离答案就可能越远。选择参加培训,那么获得的是知识、经验和机会,需要承担的是三年服务期或者支付违约金的风险;不参加培训知识、经验的积累会比较慢,职业发展的机会小,甚至可能跟不上公司的发展而被淘汰,有的则是相对的自由。

我的个人看法,参加培训是借助公司的资源提升自己,这是一个双赢的局面。知识和经验都是别人无法从你身上剥离的东西,得到的机会可能让你未来的职场之路升职又加薪,如果真的会违约,或许提薪早就已经赚回了支付违约金的成本了。

   小美说16000元对我这职场小白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呢!

   原来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小美并未理解服务期协议内的条款。我回复,如果服务未满三年,违约金只需要支付未履行服务期所分摊的成本而已。

    因为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也就是说如果你只干了2年,需要支付的违约金是16000/36*12=5333元,并非违约支付的违约金就是16000元。

   只要你继续在公司服务一天,那么违约成本就会不断降低。你要是不参加培训,时间成本依旧那么多,时间也不会因为任何原因加快或变慢。

   我想说的就是这些了,这卖身契签或不签,它都在那里。但,你不努力的未来一定不精彩。


真正的卖身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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